管委会组成机构及人员:
咸安校区管委会是学校派出机构,正处级单位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,代表学校对咸安校区的各项工作行使统筹、协调、 管理、监督职能。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由校党委常委兼任,具体工作由专职管委会主任负责;专、兼职副主任接受管委会相应工作安排,并就相关工作对管委会负责。
管委会下设机构:
管委会下设综合事务科、教务科、学生工作科、项目规划与建设科、保卫科和后勤服务中心。
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:
(一)沟通协调职能。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统一领导下,加强上传下达和内联外通。重点处理好两校区一体化管理与咸安校区日常运行之间的关系,做好服务协调工作;拓展入驻单位师生参与咸安校区管理运行工作的有效渠道,强化对师生建议意见的信息收集、工作响应和效果反馈;
(二)资源管理职能。承担咸安校区公共办学资源和固定资产接收、配置、运行和维护等职责,重点做好公共办学资源的统 筹管理和使用监管,控制校区管理运行成本,努力打造优质高效 的办学条件支撑体系。
(三)服务保障职能。按照“归口管理、统筹实施、充分竞 争、惠及师生”的原则,重点推进以“信息化、专业化、标准化、 一站式”为特点的服务机制建设,建立健全包括安防、宿舍、楼宇、绿化、保洁、设备设施维护等大物业管理以及餐饮、通信、 通勤、修缮和其他生活配套服务在内的全覆盖保障体系,满足咸 安校区入驻师生获得优质公共服务和保障。确因重大工作需要, 可建立由咸安校区管理委员会牵头,入驻单位参与的综合服务工 作小组,组织落实在该校区举办的学校层面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。
(四)属地联络职能。重点做好与市、区政府和地方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;配合属地部门做好所在社区网格化管理、周 边环境综合治理、安全稳定、应急处突等属地化工作。
(五)保值增值职能。通过引入产业学院、产教融合项目等形式,充分发挥区位空间优势,积极完善校区软硬件设施,为学校职能部门、各学院(部)提供必要的临时办公场地,以及人才引进、项目申报、就业招聘、社会合作等信息,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。